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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法律依据

发表时间:2015/11/7  浏览次数: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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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里有关登报声明规定的有: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三、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抚恤办法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统一佩带臂章、警号和使用警官证的通知

六、铁路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条例

上述法规对于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护照、出境入境证件、伤残证件、安全监察证的,要求必须登报声明后,才可以申请补办。

各地方法规中有的对于例如房产证、报废渔船有关证件、驾驶执照、行车证、律师证等丢失的,也要求登报声明后方可补办。

通过以上法规可以看出,法定需要登报声明的事项,通常是因为法定证照丢失后,以登报方式向社会多数不特定群体声明其丢失证件已经失效的一种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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